教育科学研究院简介

编辑:教育科学研究院   时间:2022-06-10 点击数:

教育科学研究院简介

一、教育科学研究院的成立

2018年5月我校正式增列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2018年9月通过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组织的2017年审核增列且需要加强建设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核查,正式获得硕士研究生招生、培养、学位授予资格。首批获得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其中: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地理学),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电子信息硕士)。首批教育硕士就是由教育科学学院牵头,与文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共同申报,有教育管理、心理健康教育、学科教学(语文)、学科教学(数学)、学科教学(地理)等五个方向。

2019年教育硕士招生入学后,不同方向的教育硕士专业方向归属对应的学院培养。暂由教育科学学院负责各方向的统筹与协调,督促各专业方向能落实全国教育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的各项培养要求,如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课程的落实、实习等。

为统筹我校教育硕士学位点的建设工作,理顺管理体制和机制,2020年10月学校下发了《关于成立衡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的通知》(校政字[2020]9号),明确了机构职能与领导机构。因工作需要,2021年9月学校下发了《关于调整机构设置的通知》(校党字[2021]27号)文件,增设衡阳师范学院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辅机构),挂靠教育科学学院,设院长1名,常务副院长1名,副院长1名。2021年10月学校选拔与任命了专职副院长。自此,教育科学研究院成为学校的常设教辅机构,成为了教育硕士点的建设与统筹管理机构。2022年11月机构再次调整,教育科学研究院并入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办公室),已撤并机构的负责同志相应职务自然免去。

 二、教育科学研究院的职能 

1.负责教育硕士点的建设工作。 

2.负责教育硕士教育教学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

3.统筹教育硕士各领域(方向)的学科教育研究、指导和管理。

4.统筹教育硕士学位点校内导师、兼职导师的遴选、考核和服务工作。

5.负责教育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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