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对2020级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核准备的通知
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
根据研究生院2022年10月31日下发的《关于2022届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各教育硕士培养学院相继在11月20日之前已经完成了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现将有关学位申请准备工作通知如下:
1.答辩通过后一周内,学位申请人应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出学位申请并将《衡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申请书(合订本)》和修改后定稿的学位论文纸质版(统一打印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word和pdf格式各一份)提交至培养单位,同时上传到图书馆的“衡阳师范学院硕士学位论文管理系统”。
请确保学位申请人及其指导教师在送交的学位论文中学位论文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下签名。
2.各培养单位研究生秘书按硕士学位申请书中的填写说明检查整理硕士学位申请材料并于11月27日前提交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通过答辩后的硕士生还须向所在培养学位提交最终版的学位论文电子版(需去除封面、扉页、原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目录、符号说明、参考文献、附录、攻读学位期间主要的研究成果目录和致谢等,只保留题目、关键字、中英文摘要和正文)。各培养单位将论文最终版本收齐后,最迟于11月27日前提安排二次论文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应作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学位授予时的重要参考依据。
硕士生、导师及各培养单位责任人务必认真核实学位论文并签字,确保复检测论文为定稿后的最终版本。该次提交的论文将作为授予学位后的存档及上报版本(提交省学位办进行学位论文抽检及提交中国知网面向社会公开)。如上报版本与最终版本不一致,造成后续评估、检测出现复制比超出等问题,将对已获得学位硕士生的学位予以重新审核。
4.11月27日17:00之前各培养单位将毕业生实践教学工作手册提交给教育科学研究院王老师,统一做好实习材料审核工作。
5.教育硕士学位评定委员会拟于11月底12月初召开对2020级教育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授予审核会议。
附件:关于2022届教育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教育科学研究院
2022年11月21日